(四)城乡药品“两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县、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督网作用突出,药品保障体系完善。实现药品监管网覆盖100%行政村(社区)、药品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社区),群众对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实现药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100%符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使用单位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全面提升各族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要达到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三、遴选条件
选定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应符合以下遴选条件:
(一)已初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县(市)设置有独立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三)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过重大药品安全质量事故(包括没有发生过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重大违法案件);
(四)具备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数据库和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基本条件;
(五)已将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药品“两网”建设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经费投入。
四、组织领导
喀什地区成立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县(市)和相关职能部门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组 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王昭平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成 员: 吐鲁洪·麦麦提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周贤民 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贺建生 地区经贸委党组副书记
吐鲁洪.麦麦提 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