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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大连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大连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大人口发〔2011〕16号)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保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人口科技〔2011〕18号)和《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10〕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可以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生育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每一个家庭共同期盼。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预防措施落实到怀孕之前,实现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

  二、基本内容

  (一)试点范围

  从2011年起,大连市在普兰店市(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金州新区作为辽宁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参照此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其他地区可参照此通知精神开展工作。

  (二)目标人群

  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三)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影像学检查1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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