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科发计〔2009 〕190 号文“
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科技部“
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和项目申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备选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
2、每个县(市)区、市直部门限报1项(高新区放宽至2项);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单个项目经费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3、项目纸质材料及申报书电子版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和有关市直部门统一报送,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八份;
(2)电子数据要按时上传到位,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打印,左侧简单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