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促进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为科技创新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鲁科财字[2003]144号),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09 年山东省科技厅计划在部分领域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下指南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 一)电子信息领域
1、基础地理信息
2、信息应用安全技术
3、网络智能计算技术
4、光学与光子器件技术
(二) 先进制造领域
5、精密与特种加工技术
6、矿山机电装备技术
(三)新材料领域
7、建筑材料制备与测试技术
8、材料安全检测技术
(四)能源领域
9、能源生物资源
10、能源碳减排技术与装备
(五) 农业高新技术领域
11、旱作农业技术
(六)生物技术领域
12、动物细胞与发育生物学
13、生命有机分析
14、应用真菌
15、工业微生物技术
16、兽医生物技术
17、农业微生物技术
(七) 医疗卫生领域
18、传染病预防控制
19、皮肤性病研究
20、口腔医学生物学
21、代谢性疾病研究
22、心脏疾病诊疗
(八)资源与环境领域
23、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
24、土木工程防灾减灾
25、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
26、空间科学与探测
27、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
28、海岸带环境过程
(九) 化学工程领域
29、生化分析
30、多相流体反应与分离工程
(十) 现代服务业领域
31、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
二、申报条件
1、实验室主要依托单位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具有 一定应用基础研究 能力且拥有相对独立科研实体的非企业科研机构。
2、 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 科研整体实力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 具有持续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的实力, 近3 年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不少于10 项,攻关若干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为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有若干个获奖成果或取得发明专利,或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