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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项目及经费检查的通知

  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填报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批准文号”:填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批准下达的承担单位承担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或课题,以下简称项目)名称、编号及市财政局、科技局下达该项目的文件号。
  2、“科技计划(专项)名称”:填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批准下达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科技计划或科技专项名称,应写全称。
  3、“承担单位”:填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达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确定的承担单位名称。对于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研究的项目应按照科技计划(专项)确定的承担单位顺序分别填写。合作单位有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应单独填报本表。
  4、“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达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确定的主管部门名称。
  5、“项目起始时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分别填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达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确定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
  二、经费来源情况
  1、“科技计划(专项)补助经费”:填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达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补助经费数额。其中,“预算数”填写补助经费总额。
  2、“主管部门配套经费”:填写市科技局批准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确定的主管部门承诺的配套经费。其中,“预算数”填写配套经费总额。
  3、“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填写市科技局批准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确定的承担单位承诺的配套经费。其中,“预算数”填写自筹经费总额。
  4、“其他经费”:填写市科技局批准的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确定的除上述经费以外承担单位承诺的其他经费。其中,“预算数”填写其他经费总额。其他经费来源渠道应单独列示。
  三、经费支出情况表
  经费支出情况填写“经费来源”中用于项目研究开发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开支情况。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不得在“科技计划(专项)补助经费”栏内列示。各项经费支出填报范围如下:
  1、“设备费”项目。反映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购买专用软件,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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