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验室依托一级法人单位,且为已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有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的能力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实验室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并能为实验室提供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维护、自主创新研究和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必须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在申报前3年连续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且在建设期内,应给予实验室不低于300万元的建设经费。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拟新建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登陆省重点实验室信息网(网址为http://labs.sdstc.gov.cn),点击“实验室申报”栏目,填写《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山东省重点实验室考评信息报表(2007-2009)》,审核并提交后通过该网打印研究报告和信息报表(各7份,另附信息报表证明材料2份)纸质申报材料, 简单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主管部门。
3、拟新建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上报主管部门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前,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优先支持得到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实行部省共建的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共建的重点实验室;面向新兴领域学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实验室。
2、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我省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但严禁拼凑材料申报。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建设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4、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每个方向择优遴选1个实验室立项。主管部门在1个方向推荐实验室多于一个的,要对所推荐实验室进行排序,每个主管部门在一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3个实验室。
5、实验室名称要规范,应命名为“山东省×××(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
6、申报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今年立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现场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