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专项根据指南确定的重点技术领域,结合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深入的调研和论证、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确定,实行网上申报与实地调研考察提出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大专项立项与企业自主创新计划同时进行,由发展规划处与高新技术处、农村与社会发展处、科技合作处分别提出。
(二)基本计划
1、自主创新计划
企业自主创新计划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由高新技术处、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分管。
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软科学、平台、国际合作等,项目管理由高新技术处、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合作处分管。
人才培养计划是为加强人才培养力度与留学生归国创业而设立。其中科技明星计划、留学人员创业计划,由组织人事处分管;优秀创新团队计划由协调督导处分管。
2、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济南地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达成合作协议项目,由科技合作处分管。
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济南新创办的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注册时间满一年后,其申报的项目在专家依据项目技术水平、注册资金等条件进行评审的基础上择优予以支持,由科技合作处分管。
技术难题招标计划:由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按一定比例选择后面向全国进行招标,由科技合作处分管。
国际合作项目:主要用于企业与国外技术引进、合作研究开发,由科技合作处分管。
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包括各专业技术平台、科技条件和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孵化基地建设等,由发展规划处分管。
4、政策引导计划
软科学计划:根据当前全市科技和经济发展需要开展相关理论研究,由政策法规处分管。
专利实施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专利申请的补助和重大发明专利的奖励,由知识产权局分管。
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是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而设立。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根据《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由高新技术处分管。
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科技计划管理、项目评审、项目验收、项目检查等。
无资计划。由各业务处室推荐,发展规划处汇总后下发。
三、项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