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科技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二О一一年度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和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请进入山东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栏)(http://www.sdstc.gov.cn/),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1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201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全新改版,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格,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务必认真学习了解“通知”,特别是附件材料“2011年山东省推荐工作手册” 中的各项要求:
“通知”,列举的各项要求必须全部做到;
“填写说明”,务必逐条理解,按要求填写;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样本,各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内容、数据不得雷同;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评审组评审范围”,准确选择填写涉及评审专业的相应栏目,以免影响评审结果;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请各申报单位务必逐条对照所列出的各项不合格内容,认真审核所填写的内容。
推荐201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由全部项目完成人单位进行公示,对不附公示报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由于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时间要求紧,对不合格的申报材料,不再提示补正,申报材料不退还,不推荐上报。
申报省奖项目,先提供一套书面申报材料(推荐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需为原件)和电子版word文档。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申报范围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有助于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应符合《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鉴定的科技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科学类项目受理2006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鉴定的科技成果
2、申报市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拥有授权发明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二年以上,其中市科技进步奖管理科学类项目需提供至少二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市科技进步奖医药卫生类的申报项目,须201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主要研究成果论文。
3、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候选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市科学技术奖;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其相同的填报项目,内容须保持一致。
1、市技术发明奖、市科技进步奖
(1)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在本地计算机上安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2010年版本》(以下简称《推荐系统》),按要求填写,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存盘上报。
②申报项目简介和汇总表。《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1200字。项目汇总不得漏填栏目。
③同时,把电子版相关内容粘贴至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jnsti.gov.cn/),首页右侧“在线申报”栏目下,点击“科技奖励申报系统”进入。用户名称及用户密码,由各主管部门提供。
(2)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技术报告;
③《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④应用证明(原件);
⑤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
⑥其它证明材料。如论文、论著、论文被引用情况等。
其中⑤、⑥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①-⑥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一并上报各推荐单位。
2、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下载《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推荐书的填写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上报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人由下列单位和人员推荐: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3)由两位以上(含两位)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及省以上最高奖获得者)推荐。
(三)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市直各部门科技处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三、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和地址
省科学技术奖2011年2月21日-25日完成申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文档),市科学技术奖2011年3月14日-18日完成申报。申报材料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科技服务大厅(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47号,济南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楼)
四、其他事项
(一)省奖网络在线申报系统3月1日开放,各申报单位应先按通知要求,下载相应的申报“推荐书”(word文档格式)填写上报。
(二)网上申报市奖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市科技局提供。
(三)各推荐单位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把好申报质量关,填写推荐意见(申报市奖的)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市奖的)。涉密项目不得推荐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要严格按单位公章和银行预留印鉴填写。
申报科学技术奖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