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准备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财务检查资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审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16号)通知精神和
济南市科技局制定的《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济科发【2009】1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科技计划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2011年度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2009年度列入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其他专项经费实施财务检查。为做好该项检查工作, 现将对重点检查和抽查的单位需要提供的检查资料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工作准备资料
1、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并加盖公章(纸件2份、电子版,由市科技局检查人员收集)。
汇报内容包括:课题负责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汇报;(包括:总体情况、按年度及计划类别情况、项目验收和结题的情况、项目管理做法、取得的效果等;项目实施期间的跟踪服务、创新政策的协调与落实、科技金融的结合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合同书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一份。
3、取得的成果、专利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提交有关复印件一份。
二、财务检查工作准备资料
1、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需提交纸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2、如果项目结题需要提供结题验收证书原件备查, 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原件备查 ,提交与项目执行有关的所有年度的有关报表复印件一份。
4、项目经费收支明细帐,原件备查 ,提交有关复印件一份。如果项目经费开支从2009年一直到2010年和2011年,则需要提供2009年、2010年和2011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帐及相关会计凭证。
5、相关会计凭证,原件备查 ,提交有关复印件一份。
6、需要提供的其它财务会计资料,原件备查 ,提交有关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