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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济牧质监字〔2011〕20号)


各县(市)区畜牧局(农发局)、历下区卫生局、高新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根据《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济牧质监字〔2011〕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要对原有的整治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进行确认,机构、职能、人员有变化的,抓紧做出调整,进一步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请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本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组成情况等报送市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关于信息报送
  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市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确定联系人。确定一名联系人(信息员),专门负责周报、月报、总结等信息报送工作,并将姓名、单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报送市局。
  (二)建立整治要情周报制度。请各县(市)区及时梳理每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内容上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同时要兼顾到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从5月份开始,每周三中午10点前以《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格式自定)的形式报送我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遇公休日可顺延。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报送。5月25日,请将第一期每周要情报送至市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建立整治总结月报制度。请各县(市)区及时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报送材料要详实,要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要有监测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四)制定本级行动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市局印发的《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抓紧制定本级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五)做好前期总结。请对今年以来本级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以上材料请于5月25日前报送市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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