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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

  整治工作告一段落后,各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0日前向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全市将于12月份进行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联系人: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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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jnyzc@163.com

  附件4:
2011年深化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的《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10年饲料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饲料业现状,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依据,认真查找饲料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严惩添加 “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我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打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违规物质行为。组织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的监测,开展饲料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使用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添加物行为。
  (二)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行为。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加强年度备案的审核关,对饲料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取缔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的宣传贯彻培训,以及配套法规的实施,向辖区内的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从业者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三、工作安排
  1.统一部署,制定方案(5月底前)
  召开全市饲料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省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2011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启动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强化监督(6月1日-11月底)
  ①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产品、饲料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②严把饲料生产准入关。按照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3号)的规定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通知](农办牧[2007]6号)的要求,严格饲料生产企业的现场审核,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上报省局申请注销生产许可证或合格证,坚决关闭无证生产的饲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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