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1〕6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鲁牧质监发〔2011〕1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和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建立健全奶畜养殖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督抽检、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生鲜乳收购站信用档案及“黑名单”通报等制度。开展奶业生产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全面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实现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兼顾奶畜养殖场(小区)。
(三)重点内容
奶牛养殖场(小区)标准化运营情况;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持证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等。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组织实施2011年农业部60批次、省级119批次和市级120批次的监测任务,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在历城区、章丘市奶牛主产市、区开展《生乳》国标安全指标监测,检测黄曲霉毒素M1和铅;并在历城区开展生鲜乳中菌落总数和部分理化指标检测工作。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规范引导
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分片驻站、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点(站),严厉查处违规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以《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为指导,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规范引导,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严格规范生鲜乳“三表一单”使用和保管,为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保障。
(三)搞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与技术培训
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通过电视、网络、专家讲座、入户指导、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奶牛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奶牛人工授精和DHI测定等先进适用技术在生产的广泛应用,强化经营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组织实施奶畜养殖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抽检、异地抽检、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生鲜乳收购站信用档案及“黑名单”通报等五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