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1年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济牧质监字〔2011〕17号)
各县(市)区畜牧局(农发局)、历下区卫生局、高新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市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形势,决定在全市开展以肉牛肉羊“瘦肉精”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现将《2011 年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市)区将本级的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监测计划于6 月7 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7月4 日前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2011 年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畜禽“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监管,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求,以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为重点,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肉牛肉羊饲料及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确保肉牛肉羊安全生产和市场稳定供给,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肉牛肉羊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建立并完善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收购贩运经纪人及屠宰场(点)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监管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瘦肉精添加事件。
三、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