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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市价费发(2003)339号文件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市价费发〔2003〕339号文件的通知


西安市第四医院: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第四医院检验基本组合项目的批复》(市价费发〔2003〕339号)文件,请你院即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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