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基本情况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利用外资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二、拓展利用外资方式
三、深化与台港澳侨合作
四、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六、有效利用国外贷款
第四章 境外投资
一、稳步拓展境外投资领域
二、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
三、培育跨国经营市场主体
四、健全境外投资支持政策
五、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服务
第五章 规划实施
一、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二、优化规划实施环境
三、加强规划实施组织
附件:“十二五”福建省分地区利用外资规划重点项目表
前 言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福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对于顺应新的发展形势,体现新的发展要求,应对新的发展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升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提出“十二五”时期福建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是未来五年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是福建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风险挑战,全省上下积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着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全省利用外资总量持续增加、领域持续拓展、结构持续优化、水平持续提升,闽台港澳侨合作持续深化,对外投资不断拓展,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从利用外资规模与速度上看,呈持续增长态势。“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7065项。按历史可比口径,累计合同利用外资557.49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加204.47亿美元,增长57.9%;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57.23亿美元,增加210.14亿美元,增长85.1%。按验资口径,累计合同利用外资371.84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44.93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加92.58亿美元,增长60.8%。“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利用国外贷款9项,总金额4.36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加2.09亿美元,增长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