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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4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成就与“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我省外经贸发展成效显著

  一、利用外资水平持续提升

  二、对外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三、对外投资合作步伐持续加快

  四、闽台、闽港、闽澳经贸合作持续深化

  五、开发区发展成效持续显现

  六、口岸功能持续拓展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我省外经贸发展环境分析

  一、有利环境

  二、不利环境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十二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一、科学设计外商投资形态

  二、拓宽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

  三、创新利用外资机制

  四、强化外商投资服务

  第二节 推动对外贸易战略升级

  一、加快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

  二、构筑出口商品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四、统筹与优化出口市场结构

  五、扩大进口贸易

  六、培育外贸大企业大公司

  七、增强国际贸易摩擦与壁垒的应对能力

  第三节 注重发展服务贸易

  一、科学布局服务贸易发展区域

  二、改善服务贸易结构

  三、改进服务贸易促进机制

  第四节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一、建设闽台产业分工合作紧密区域

  二、建设闽台双向贸易合作紧密区域

  三、建设入岛投资便捷区域

  四、建设闽台合作示范区域

  五、建设产业服务合作实验区域

  六、建设闽台合作新机制区域

  第五节 拓展闽港闽澳合作

  一、加强闽港闽澳商务合作

  二、加强闽港闽澳现代服务业合作

  第六节 推动开发区科学发展

  一、功能布局科学合理

  二、产业发展集聚升级

  三、技术溢出效应彰显

  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五、体制机制灵活创新

  第七节 加快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步伐

  一、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二、加强对外援助工作

  三、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平稳发展

  第八节 构建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一、着力陆地港建设

  二、提升口岸开放水平

  三、加强口岸建设管理

  四、扩大口岸区域协作范围

  五、深化通关业务改革

  六、提升重大外经贸展会平台功能

  第九节 提高外经贸发展信息化水平

  一、推进政务管理手段现代化

  二、推广电子商务模式

  三、增强电子口岸功能

  四、促进电子商务、政务有效融合

  第四章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转变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

  第二节 完善外经贸政策促进体系

  第三节 支持外经贸行业商协会发展壮大

  第四节 培养实现外经贸跨越发展的人才

  第五节 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第六节 抓好规划的落实

  附件: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表

前  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是福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外经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经济中的重要变量,深刻影响国内消费、投资、物价和就业等其他宏观经济指标的运行,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我省外经贸发展“十二五”规划,对适应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新变化,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推动全省外经贸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紧紧呼应《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与国家商务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了发展方向、思路和举措,是“十二五”期间全省外经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成就与“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我省外经贸发展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是福建外经贸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省外经贸发展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强烈冲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变化、人民币汇率机制重大改革、出口退税政策两轮调整等严峻考验,迎来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ECFA 签订开启两岸经济合作新篇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推开等重大历史性机遇,外经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十一五”外经贸发展目标全面实现,规模总量继续扩大,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外经贸发展思路举措不断创新、拓展、提升,积极推动先行先试,闽台经贸合作向高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推进,率先在全国实现多项新突破,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陆地港建设等发展新举措率先提出并全面展开,开发区建设拓展提升,厦门成为国家第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省外经贸呈现出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态势。应对环境变化能力不断增强,有效顺应了汇率变化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在全国率先实现复苏,外贸经营队伍进一步壮大,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由“十五”末的9千家扩大到“十一五”末的1.2万家,“走出去”企业由“十五”末的449家扩大到“十一五”末的1065家。公共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电子口岸平台基本覆盖全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上网运行企业超过1.1万家,行业商协会建设全面启动,新成立了15家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商会和全省联合会,每年扶持培育行业商协会达30家以上。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扶持资金是“十五”期间的5.9倍,基本形成了能充分体现全省外经贸发展战略方向,能充分保障外经贸各重点领域协调发展,运作灵活、调控高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在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形势、推动外经贸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外经贸发展合力明显增强,省部协作全面推进,合作内容不断深化,省部联合赴境外办展率先推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多次出台支持海西建设的意见,“十一五”期间商务部扶持福建外经贸发展的资金是“十五”期间3.6倍,银贸、税贸、险贸、关贸、财贸合作方式不断创新,省市联合招商有效展开,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合力和氛围正在形成。外经贸支撑拉动作用更加凸显,“十一五”期间全省进出口总值相当于全省GDP的54%,出口总额相当于GDP的36%,出口增量相当于GDP增量的26%;规模以上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下同)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52%,开发区实现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24% ;涉外税收收入约占全省税收总收入的38%;外贸年均带动就业人数约400万人,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的30 %,外商投资法人单位年吸纳从业人员约220万人,占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的23%。

  一、利用外资水平持续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项目7065项,按历史可比口径,合同外资55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57亿美元,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57.9%和85%;年均利用外资91.4亿美元,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按验资口径,“十一五”期间合同外资37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45亿美元。

  主要特点:一是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1891项,比“十五”期间增长80.4%,项目平均合同外资由“十五”的352万美元提高到“十一五”的789万美元。二是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一、二、三产业吸收合同外资比例由2005年的5.5%、74.6%和19.9%调整为2010年的3.4%、65.7%和30.9%。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由2005年的35.7%提高到2010年的59.5%。三是现有企业增资成为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十一五”期间现有企业增资占同期全省合同外资的38.1%。四是企业境外上市回闽投资日趋活跃。五年累计境外上市回闽投资占增资合同外资近三分之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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