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47号)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二○一一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
三、普通高中教育
四、职业教育
五、高等教育
六、终身教育
七、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八、教师队伍建设
九、教育交流合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大力推动教育体制改革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加强组织领导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及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本《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体现《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并与《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主要阐述政府对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力求体现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本《规划》的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跨越。“十一五”期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在以往的基础上又迈上了新台阶。
建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着力提高教育覆盖面和普及水平,适龄幼儿入园率达89.45%,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连续位居全国第2位,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8%,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覆盖全省人口83%的地区实现“双高普九”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22个百分点,达到83.4%,基本完成高校布局调整和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任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每万人口普通高校在校生数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考录取率达到了80%,建成了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国民教育体系。认真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条例》,学习型组织建设、社区教育多形式开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奠定了终身教育体系的良好基础。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4年,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建立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中职学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推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免除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88%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位居全国前列,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类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工程,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校舍危房。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重视和培养。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51个职教集团,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得到加强,新增博士点78个、硕士点324个,国家重点学科达42个,实施省部共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5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增长1.3倍,高校已经成为我省重大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重大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依托者,科研创新人才培养与聚集的主要基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提供者。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省财政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居全国首位,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01年95.21亿元增加到2010年391.33亿元,年均增长17%。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表彰制度,率先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数量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趋于合理。“教育督导”制度全面实施,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闽台教育合作交流拓展新领域。成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大力推进和统筹协调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和研究工作。打造两岸教育交流品牌,成功举办“三个论坛”、“三个大赛”和“三项活动”等系列活动。加快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的建设。全面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率先选派高校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扩大对台招生,累计近4000名台生来闽高校就读。
“十一五”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高等教育总体水平不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投入总体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迫切需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面临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只有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才能真正做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创新引领发展。要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必须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只有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就业等形势的变化,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任务,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关键在“十二五”。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要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以优先发展作为战略方针,以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以促进公平作为政策导向,以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以服务大局作为主要宗旨,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