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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四十三)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形成“惠州经验”。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群众就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四十四)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国资委、物价局负责)
  (四十五)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十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9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四十七)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十八)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相关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四十九)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省制定的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十)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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