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青岛市医疗机构知名中药制剂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青岛市医疗机构知名中药制剂评审标准
     2.青岛市医疗机构知名中药制剂申报表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青岛市医疗机构知名中药制剂评审标准
(满分200分)

  一、制剂组方来源、理论依据(10分)
  组方来自中医经典、名老中医经验方、经认定的民间秘方等的方剂,符合中医基本理论,组方合理。经临床使用证明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得10分;方剂来源不明或中医理论依据欠充分,扣5分;不符合中医理论者不得分。
  二、制剂临床使用有效率(10分)
  临床使用逾200例,有效率在85%以上者,得10分;临床有效率低于85%,但在70%以上得5分;有效率低于70%者不得分。
  三、制剂影响力使用背景情况(10分)
  ㈠制剂质量稳定,临床满意,在国内外使用中享有较高声誉的;
  ㈡对疑难病症防治有突破、对急症抢救或流行病以及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与治疗中,曾起到很好疗效者;
  制剂在临床应用20年以上,得10分;使用10年~20年,得5分;使用5年内,得2分。有完全符合第二条者,可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
  四、制备方法(50分)
  ㈠对所使用药材要标明来源、科属、使用部位,对于主药或贵重药品要标示出本药材有效成分和含量,含量不得低于药典规定。其中使用植物提取剂和免煎剂的必须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符合规定,使用地道药材者得5分;使用替代品、其他科属或其他部位、有效成分含量低者,此项不得分。
  ㈡制剂用药须依法炮制,药材必须按照中医传统、中药材炮制规范进行加工处理,制剂中的毒性药品品必须使用炮制品和投料监督制度,符合者得5分;对于使用应该炮制未炮制的药材,有一种者,扣1分;不按照规范和中医传统要求,使用未进行炮制的药材,此项不得分。
  ㈢剂型先进,奏效迅速,生物利用度高,稳定性好,有特色、有优势。包合物制剂、微粉剂、合剂、气雾剂、能确定制剂中有效成成分及含量者得10分;胶囊剂、片剂、膜剂、巴布膏剂、袋泡剂、栓剂得7分;膏剂、散剂、丸剂、丹剂及其它剂型得5分。
  ㈣制定规范的制剂制备方法,工艺先进,工艺设计根据临床和中药中所含有效成分性质科学设计,工艺合理,有效成分含量高,并有明确临床药理学、药动学指标的,得5分;常规设计得2分;制备方法不合理,此项不得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