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增补市级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的通知
有关区、市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保健中“简、便、廉、验”的优势和特色,市卫生局先后遴选了12家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和23家中医特色镇卫生院(医院)建设单位,并于2007年10月和2008年12月对建设周期届满的首批5家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和8家中医特色镇卫生院建设单位进行了验收(青卫中医字〔2007〕35号、青卫中医字〔2008〕47号)。近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依据《青岛市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书》和《青岛市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书》的有关要求,采取开会座谈、现场考察、资料审核等方式,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1家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和2家中医特色镇卫生院建设单位进行了验收评估。根据专家验收评估结果,市卫生局同意增补李沧区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青岛市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增补平度市大田镇卫生院和胶南市铁山卫生院为“青岛市中医特色镇卫生院(医院)”,并发给证书和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