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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大力宣传预防传染病、健康生活方式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利用全市5个健康教育基地和30个健康教育室,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决定,按照我市实施方案,推进全面禁烟工作和无烟环境监测。继续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等基本技能。
  (二)加强慢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活动试点,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加强全市死亡、伤害、肿瘤监测管理,死亡报告率达到90%以上,住院伤害、肿瘤报告率达95%以上;规范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病住院病例报告工作。推进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和高危人群干预力度,开展居民健康合理平衡膳食指导;推动青岛糖尿病预防项目、国家控制体重血压项目和省级慢病试点县的工作开展,在胶南市开展农村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综合干预项目试点。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慢病防治技术培训,提高慢病防治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建“健康校园”活动。加强学校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的健康监测,动态分析和掌握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相关危害因素。加强中小学校和驻青高校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管理,及时分析和掌握学生健康动态,做好传染病预警预测、核实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学校“健康校园”创建活动的督导和动态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口腔保健”、“心理卫生”进校园活动。推进农村“健康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洗手设施、饮水设施、消毒设施和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卫生的整体水平。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六、加强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监测,提高防范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公共卫生监测职能,重点做好环境卫生及食源性疾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人员及技术储备,开展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污染物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做好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预警,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监测工作。建立饮用水水质监测点和水源性疾病监测点,实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预防水源性疾病发生和流行。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全面掌握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本底资料和水质卫生状况,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提高食源性疾病预警预测能力,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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