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学校自查阶段。3月3日至3月6日,各区市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配餐公司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宣传培训工作,各有关学校、托幼机构、配餐公司及学校周边饭店,要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自查,对照存在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卫生教育部门。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和整改阶段。3月7日至3月20日,各区市要围绕学校、托幼机构、配餐公司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开展综合卫生检查。要采取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督促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制作检查法律文书,立案查处。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26日,市卫生、教育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及辖区的有关学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3月27日至4月1日,各区市要针对本次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辖区学校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全年学校卫生工作监管计划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卫生、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及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密切合作,落实责任,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市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将学校食堂及周边单位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等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帮助学生选择信誉度高卫生状况好的饭店就餐,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纳入本次检查活动中,确保学校及其周边卫生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区市要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学校卫生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创造“健康校园”,“平安校园”。
(四)严格配送学生餐制度。订购学生餐的学校,必须订购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达到A级配餐资质单位的送餐。要认真索取供餐单位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做好验收登记。订购外来大桶水的学校,要有固定、符合要求的存放场所,管水人员要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要索取生产单位有效许可证件、检验报告,并建立台帐。
请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将本辖区(校)订购配送学生餐、大桶水的有效许可证件、检验报告等复印件于3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