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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102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规财发[2010]1号),我局成立了青岛市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了《青岛市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成立领导机构或工作小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请各区市卫生局、各单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与3月底前和4月底前报市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吕坤政,联系电话:85912353,电子邮箱:GCCXX@126.com。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青岛市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精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山东省卫生厅相继印发了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局直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范围与各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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