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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属地整治阶段(4月8日至6月8日)
  各区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自的辖区内组织开展“蓝盾行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负责对直管单位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涉及2010年全省五大专项整治的专项行动,可根据省卫生监督所今年将下发的有关文件方案中的时间安排执行。
  (二)第二阶段:督导检查(6月9日至7月9日)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分六个组,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对十二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蓝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抽查部分单位。
  (三)第三阶段:回头复验阶段(7月10日至9月10日)
  市及各区市对前阶段整治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复验,确保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的单位采取严厉措施,依法严惩。
  (四)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9月11日-10月8日)
  市、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整个“蓝盾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为以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经验。
  “蓝盾行动”工作信息实行月报形式(见附件),请各区、市于每月27日前,将当月“蓝盾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策法规科;于9月27日前,全面总结报“蓝盾行动”总结。传真:85788615,E-mail:ywglk2006@163.com。

  附件:青岛市“蓝质行动”监督单位月报表

  附件
  青岛市2010年“蓝盾行动”工作量月报表
  __________区(市)                   年  月  日

出动监督车辆(    )部次

出动监督人员(    )人次

突发事件(   )起

检查类别

检查单位(户次)

处罚单位(户次)

罚款金额(元)

取缔单位(个)

其 他

住宿场所

     

美容美发场所

     

游泳场所

     

集中式供水单位

     

二次供水单位

     

职业病危害企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采供血机构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其    他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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