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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局成立“蓝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
  组 长:周长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汝钦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
  成 员:各区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局分管领导
  (二)各区、市成立领导小组
  各区、市卫生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分片包干,领导靠前指挥,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职能交接前)、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工业企业、医疗机构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强化专项整治覆盖面;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检查一个、整治一个、达标一个,确保效果;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实行市区联动、巡查督导
  市卫生局将抽调区市骨干力量,成立“蓝盾行动”巡视督导组,于6-7月份对各区、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整治范围
  “蓝盾行动”的整治重点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职能交接前)等。
  五、整治内容
  (一)公共场所卫生
  1、住宿场所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卫生许可证;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配备卫生管理人员;
  (4)具有日常卫生检查记录;
  (5)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
  (6)空气质量状况;
  (7)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消毒情况。
  2、美容美发场所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卫生许可证;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配备卫生管理人员;
  (4)具有日常卫生检查记录;
  (5)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
  (6)美容美发工具、公用毛巾消毒情况;
  (7)皮肤病患者专用理发工具配备情况;
  (8)机械通风情况;
  (9)化妆品使用情况。
  3、游泳场馆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卫生许可证;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配备卫生管理人员;
  (4)具有池水循环净化设施和池水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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