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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现将《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2010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结合全省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卫生局决定,自4月8日开始,组织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消毒企业等有关行业,开展为期6个月的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为确保“蓝质行动”的质量和效果,努力提高全市公共卫生和医疗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和扶优、监督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全市公共卫生全安和医疗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蓝盾行动”,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业自律,提高全市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安全,确保我市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一)市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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