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对崂山卫生局新增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的批复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对崂山卫生局新增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的批复


崂山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崂卫发〔2010〕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中韩街道颐都、惠都社区、温哥华社区、康城社区等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备案。
  二、新设立的中韩街道颐都、惠都社区、温哥华社区、康城社区等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城市社区卫生站设置标准严格验收审批,完善机构功能、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并按有关要求,加强全科培训和全科医师注册,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完善设施设备,改进服务方式,努力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