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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市、三区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巩固农村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通过开展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改变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未设立或面积狭小、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缺乏或老化、中医药人才严重匮乏、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中医药服务领域趋于萎缩、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失传的现状,完善中医药发展的基础条件,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方法简单、操作方便、价格低廉、效果良好的中医药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㈠中医医疗质量管理规范
  建立全院性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对中医科中药房实行全程动态质量控制,严格遵守有关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成册可用,医疗文书书写登记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规范。
  ㈡中医科中药房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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