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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1〕8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

  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对于实现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推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不断加强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自尊自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1、树立良好教师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师德修养,使广大教师做到政治坚定,品行高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立志青海,扎根高原,奉献教育,爱岗敬业。

  2、培养并构建优秀教师团队。到2015年,选拔培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十杰教师、特级教师、中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1000名。州(地、市)、县、学校分级建设优秀教师团队;高等学校选拔培养学术领军人才10名、拔尖学科带头人30名、创新教学科研骨干50名,立项建设42个省级教学团队。每年面向海内外招聘20名高水平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引进50名博士学位毕业生。到2020年,形成学科、学段分布合理的优秀人才团队,总量达到专任教师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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