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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局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局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驻青医疗机构,局直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无障碍建设工作,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就医,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岛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0]61号)和青岛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青岛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青建办字[2010]5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卫生局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七月九日

青岛市卫生局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医疗机构无障碍建设工作,改善居民就医环境,迎接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加快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无障碍建设管理工作为目标,扎实推进我市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科学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就医条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全市范围内包括省属、市属、区属医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对2010年6月底之前已建成的各类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加强医疗机构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在医护人员中开展手语培训,使医护人员掌握简单的手语。
  三、工作内容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建筑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医院内的无障碍设施主要包括: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停车泊位、无障碍通道、低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及厕位、无障碍低位服务台、无障碍低位电话、信息提示标识、无障碍引导标识、语音提示、服务引导人员等。
  (一)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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