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接触病、死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或其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环境的其他相关人员。
④与隔离治疗前的人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共同生活、居住,护理过病例,或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⑵人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
5.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⑴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观察期间不限制其活动。
⑵告知其禽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及相关防治知识。
⑶观察期间,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试1次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
⑷对密切接触者中出现异常临床表现(发热,或咳嗽、咽痛等症状)的,按照人禽流感诊断标准进行诊断治疗。
⑸当出现人禽流感待查病例、可能或实验室确诊病例,且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提示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或人传人的可能时,对其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6.人禽流感待查病例的监测
⑴病例报告
①人禽流感监测启动后,监测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时,要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严格按照人禽流感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②一旦诊断为人禽流感待查病例后,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登陆“中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时,一旦病例具备相应的流行病学史,诊断为人禽流感待查病例,无论是否在监测范围或时限内,都应立即报告。
⑵隔离治疗
人禽流感待查病例诊断后,立即送定点收治医院,置单间治疗,并采取相应的医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直至病例被排除。
⑶流行病学调查
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人禽流感待查病例后,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⑷标本采集
医疗机构配合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采集病例标本,采集人员要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①标本采集种类
病例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②采集标本时间
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在发病后1~7天采集;急性期血清在发病后7天内采集,恢复期血清在发病后2~4周采集;尸检标本尸检时采集。
③标本的运送
所有标本应在医院采集,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单独保存,以备复核。标本应在4℃条件下,24小时内送至市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用于病毒分离的标本若不能在24小时内送达,则应尽快在-70 ℃以下保存。血清标本可暂冻存在-20 ℃以下冰箱。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