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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控制中心、局属及驻青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指导各区、市科学防控流感/人禽流感,依据《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2005-2010年度)》,我局组织制定了《青岛市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青岛市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
(2010年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流感监测网络,全面提高流感监测网络的监测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流感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监测流感活动水平和流行动态;
  (二)及时发现流感病毒变异并做出预警;
  (三)为全球及我国流感疫苗毒株的预测和推荐提供依据。
  二、监测内容与工作要求
  (一)流感样病例监测。
  1. 哨点医院的设置
  我市设立3家国家级、15家市级哨点医院。
  (1)国家级哨点医院:市妇儿中心、市海慈医疗集团、胶州市人民中医医院。
  (2)市级哨点医院:青医附院本部及东院区、市市立医院本部、市中心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李沧区中心医院、市北区浮新医院、及市南区、四方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南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人民医院。
  2.监测对象。
  流感样病例,即发热(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
  3.监测时间。
  所有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均全年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
  4.监测诊室的设置。
  (1)综合医院在内科门诊、内科急诊、发热门诊和(或)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内科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的诊室应包括所有内科诊室和感染性疾病科。
  (2)儿童医院在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和(或)发热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如哨点医院儿内科门诊有细分的科室,儿内科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的诊室应包括所有儿内科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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