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青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有效地服务和提高服务水平,客观评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了解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和满意程度,按照《青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估标准及《青岛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市卫生局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情况、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情况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
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查数据真实有效,各区市卫生局应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做好本辖区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等协助调查;组织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调查组,入户开展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的调查。
市、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下具体实施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的调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调查技术环节的组织管理,举办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培训班对调查员进行培训;核实调查数据,做好调查质量控制;负责所需问卷和数据库等调查工具的设计编制和印刷;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发动、调查纪念品和入户调查宣传品的制作等。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要求组织或聘用调查员,持证进入社区、居民家庭开展调查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主动配合调查,提供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协助调查员开展宣传发动和入户调查工作。
二、调查对象和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每区(市)抽取3家(全市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作为考核评估对象;从被抽中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服务人群中随机调阅健康档案抽取五类服务对象:①高血压患者20不少于人、糖尿病患者不少于20人(总数不少于40人),为慢病患者服务调查对象;②65岁以上老年人不少于30名,为老年人保健服务的调查对象;③预防接种服务对象不少于30人,为传染病和预防接种服务调查对象;④孕产妇20不少于人、0-36个月儿童家长不少于20人(总数不少于40人)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调查对象;⑤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属不少于20人,为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调查对象。即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总数不少于160人,每区市调查对象总数不少于480人,全市不少于57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