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和公布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和公布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质量管理意识,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卫生局开展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已对符合评定条件的18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进行了评定。按照《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青卫中医字〔2004〕2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控制中心近3年的监测考评成绩,现对符合评定条件的青岛市按摩康复医院公布医疗质量信誉等级,对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医医院)等医院调整医疗质量信誉等级(具体见附件)。青岛华国中医医院、即墨正信中西医结合医院、莱西雀斑医院不符合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条件,不予公布。
  希望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完善质控体系,提高医疗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附件: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调整和公布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调整和公布情况

  1、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医医院) AAAA级(晋级)
  2、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 AAA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