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公布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的通知
五市、三区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青卫中医字〔2010〕12号),开展了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工作(青卫中医字〔2010〕17号)。在建设周期届满后,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依据《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青卫中医字〔2010〕12号)对各建设单位进行了评审验收,根据专家评审验收结果,崂山区中韩街道卫生院等50个镇(街道)卫生院评审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布。
附件: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首批镇(街道)卫生院
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名单
1、崂山区中韩街道卫生院
2、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卫生院
3、城阳区夏庄街道卫生院
4、城阳区红岛街道卫生院
5、黄岛区辛安街道卫生院
6、黄岛区柳花泊街道卫生院
7、即墨市蓝村中心卫生院
8、即墨市温泉镇卫生院
9、即墨市华山中心卫生院
10、即墨市龙山镇卫生院
11、即墨市段泊岚镇卫生院
12、即墨市鳌山卫中心卫生院
13、即墨市七级镇卫生院
14、即墨市通济街道卫生院
15、即墨市王村中心卫生院
16、胶州市胶北镇卫生院
17、胶州市马店镇卫生院
18、胶州市铺集中心卫生院
19、胶州市胶莱中心卫生院
20、胶州市营海街道卫生院
21、胶州市洋河中心卫生院
22、胶州市里岔镇卫生院
23、胶南市大村中心卫生院
24、胶南市宝山镇卫生院
25、胶南市王台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