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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着力打造品牌学科,培养引进优秀人才,促进中医学术繁荣
  推进中医事业四名工程,加快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和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建设成为省内外知名的“名院”;重点加强中医类10个国家级重点(特色)专科(项目、实验室)、5个省重点专科和6个市重点学科、20个特色专科、16个重点研究室建设,确保3个建设单位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检查验收,成为特色优势突出的“名科”;重点扶持优势学科的中医优势病种研究、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中医特色新设备研究和适宜于基层推广应用的临床研究项目,制定重点突出的年度中医科研计划,加强成果推广,提高科研工作对提升中医临床水平的贡献率。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中医人才的培养引进,做好86位省级、市级优秀中医人才和中医骨干培养对象的集训培养和考核;借助有利政策,力争引进3名省级以上名中医;鼓励各单位采取聘请“青岛市特聘中医药名家”的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来青工作,带教指导;增补青岛市中医药名家(青岛市中医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做好中医继承工作项目管理,培养新一代“名医”;遴选30-40名基础较好、有志于中药事业的中青年中药人才培养对象,开办中药专业研究生课程班;举办第三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第七期养生保健指导医师培训班;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做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对取得中医学历的乡村医生免费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尽快过渡为执业(助理)医师。
  制定并实施《青岛市中医药学术建设规划(2011-2015)》,建立新机制,搭建新平台,打造新品牌,完善中医类四大学术团体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学术合力;发挥挂靠我市的国家级、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市级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举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市中医药学术知名度。开展中医药优秀论文、优秀病案和优秀护理文书评选交流活动;召开全市第三届中西医结合学术交流大会,办好“名师论坛”系列学术活动;做好包括“四大经典”在内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严格证书管理,推出品牌项目,创造浓厚的中医药学术氛围。
  三、加强中医内涵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
  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人民满意公立医院活动,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加强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控制中心建设,发挥其指导监管作用,依据《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和《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对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综合(专科)医院进行中医医疗质量日常监测考评和信誉等级评价,建立预警和警示制度,建立起覆盖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向社会发布全市中医医疗质量信息,公布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开展中医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提供中药代煎、代炮制加工、传统单剂小锅煎药服务、小包装中药饮片服务和中医护理特色服务项目,推出一批知名中药制剂(名药)和示范中药房,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开展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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