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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中央、省、部队驻青医疗单位:
  现将《2011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2011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中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着力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基层中医药工作、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建立起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激励机制和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并督导各区(市)、各单位落实相关政策。
  按照《意见》和我市医改的任务要求,依据《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完成100所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和中药,完善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普遍推广20种“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完成7500名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任务,使所有的区市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积极创建和巩固国家级、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组织开展第七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建设好2个“治未病”中心、9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16个养生保健基地和200个养生保健指导门诊,使区市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都能开展养生保健指导服务。在部分区试点将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纳入新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中医体质量化辨识并制定个性化的调养方案,做好养生干预绩效量化评估。鼓励社会资本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多元化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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