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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落实责任,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医务室、公共场所、饮用水及学习生活环境的监督检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不断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卫生组织领导体系和学校卫生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员制度,通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提高卫生保健教师的法律意识、卫生知识和管理水平,指导做好健康教育和学校公共卫生的综合管理。深化“健康校园”创建活动内涵,拓展外延,综合评定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水平,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量化分级管理,增加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发挥优秀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学校自身卫生管理能力和公共卫生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九、提高认识,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市医用辐射安全卫生监测网,开展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监测哨点试点工作;开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乙级机构和个人剂量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加强放射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结合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卫生监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丰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内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全面推行和谐执法十项举措,深入创建“五好”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好,服务基层好,作风效能好,环境秩序好,队伍建设好),扎实开展卫生监督“四项建设”(文化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卫生执法形象。
  二是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将2011年作为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年,重点加强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卫生监督专业知识、现场快速检测技能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例研讨评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能力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卫生监督专家型高端人才和基层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造就一批在医政执法、传染病管理、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卫生等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的卫生监督专家。加强卫生监督学科建设,继续做好WHO卫生部合作项目等科研课题研究和重点项目工作,带动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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