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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现将《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机构”和“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积极适应职能转换,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和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调整监管策略,创新监管模式,推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一、深化卫生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职能调整要求,加快推进县一级卫生部门完成餐饮等卫生监管职能划转,搞好工作衔接,理顺工作关系,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带来的新挑战。
  二是扎实推进卫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归并,抓紧修订完善“三定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性质和称谓,加快推进向行政执法机构的转变,明确卫生监督职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青岛市卫生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权网上透明公开运行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将卫生监督专项纳入“十二五”规划和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对各区市政府的考核评价范畴,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设施、信息化建设、执法车辆、办公取证设备等全面达到卫生部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城乡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明确村(社区)兼职公共卫生检查员职责,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监督覆盖率。贯彻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测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加快推进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过渡工作,解决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的身份问题,稳定卫生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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