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1年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指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区卫生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将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纳入新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市卫生局制定了《青岛市2011年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指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青岛市2011年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
指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将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纳入新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优势与特色,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市卫生局决定在我市部分区试点将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指导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㈠总目标
在试点区对辖区内55岁以上(含55岁,下同)常住居民开展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指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成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群众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知晓率,为在全市范围内的普遍推广奠定基础,积累经验,探索机制,实现突破。
㈡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