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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医疗美容服务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 高汝钦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
  侯方辉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工会主席
  成 员:各区、市卫生局局长,市卫生局、各区(市)卫生局有关卫生执法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局,由刁绍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标准、评审及公示办法
  按照《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评分表》、《青岛市医疗美容服务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审及公示办法》规定的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培训阶段(1-3月份)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医疗美容服务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医疗美容知识,使消费者充分认识、了解医疗美容服务安全的重要性,为其消费提供知情权和选择权。
  各区(市)通过量化分级管理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促使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充分理解和掌握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掌握《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评分表》具体内容,确保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调查摸底、分类指导阶段(4-5月份)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信誉度等级评定前,市、区(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掌握医疗美容服务数量、规模和基本状况,并依照评分表打分,评价其依法执业状况,初步评定信誉度等级。
  (三)整改提高、审核评定阶段(6-7月份)
  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初次评定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并向卫生局提出复审申请。复审时,以初次审核评定时发现的问题为审查重点,重新确定最终评价级别。逾期不整改且不提出复审申请的,按初次告知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四)核定等级、挂牌公示阶段(8-9月份)
  市、区(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量化等级评定方法和程序,确定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评定等级,在醒目处张挂信誉度等级公示牌。根据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信誉度等级,确定卫生监督频次,并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经过审查,各区(市)将初步拟评为A级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报市卫生局,经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到现场复核,审核合格后由市卫生局公示、挂牌。B、C、D级评定后,将结果报送市卫生局医疗美容服务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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