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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各区(市)卫生局和局直各医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及个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市卫生局将根据本次检查考核结果确定全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病房,并将在2011年“5.12护士节”期间进行表彰。
  (二)请各区(市)卫生局和局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事迹材料(可另附页,1500字左右),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医政与妇幼卫生处。
  联 系 人:郑德霞
  联系电话:85912538
  电子邮箱:youzhihuli@163.com
  附件:1.全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
     3、市卫生局检查时间安排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全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市)

先进个人

单位

先进个人

市南区

因医院改造未开展工作

市立医院

13

市北区

3

海慈医疗集团

7

四方区

2

市中心(肿瘤)医院

6

李沧区

1

市第三人民医院

2

崂山区

1

市第五人民医院

2

城阳区

6

市第八人民医院

4

黄岛区

7

市第九人民医院

2

即墨市

5

胶州中心医院

3

胶州市

5

市妇儿中心

4

胶南市

4

市胸科医院

3

平度市

4

市传染病医院

2

莱西市

4

市精神卫生中心

2

松山医院

1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3

青岛思达中狮国际心肺血管医院

2

盐业职工医院

1

商业职工医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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