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采用率高;应急反应行动迅速,无迟报、漏报重要信息,未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
6、结合单位实际建立绩效考核责任分解,认真组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近两年本单位在全市卫生系统目标绩效考核中至少被评为优秀等次1次。
7、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务服务的新规律、新方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辅政作用突出。
(二)综合性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2、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3、职业操守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4、创新精神足,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公仆意识浓,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6、2009-2010年度在办公室工作时间一年半以上。
(三)单项先进
全市卫生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安保工作先进个人、保密工作先进个人、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鉴史志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参照综合性先进个人条件,评选在单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原则上应在2009-2010年负责单项工作1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综合性“双先”的评选,由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填表推荐,市卫生局根据评选条件及工作实绩评定。
(二)单项先进的评选,由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填表推荐,市卫生局根据日常监控情况,进行审核评定。
(三)先进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实事求是地评选推进,不搞平衡照顾。
五、先进表彰
对评选出的2009-2010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办公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卫生局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安保工作先进个人、保密工作先进个人、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史志年鉴工作先进个人由市卫生局通报表彰。
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要于5月10日前,向市卫生局提报书面申报材料(审批表附后,正反面印制)。对逾期未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送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任福荣、刘梦龙,联系电话:859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