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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青岛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和谐的必然要求。要高度重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医改成果。
  2.制订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医院要将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组织分工、推进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加强医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3.落实重点工作。继续加强“三个系统建设”,落实“四项护理服务”。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过程中,要把握工作实质,突出重点内容,注重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护理工作在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⑴加强护理人力资源系统建设。
  保证一线护士配备。要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病区)每张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力争达到0.6名。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合理调配护士人力,切实以患者为中心,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95%。
  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关心护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充分调动临床一线护士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一线护士福利待遇,保证同工同酬,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在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为护士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氛围。
  ⑵加强护理管理系统建设。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士的人员调配和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实现护理部责权统一。建立健全临床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建设,建立体现护理工作价值的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等相结合。
  ⑶加强护理支持系统建设。
  医院要继续加强药品、物资、维修、送检、安全、膳食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力度,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减少护士的非护理工作,确保护理服务内涵落实到位。
  ⑷改革护理工作模式,落实能级服务。
  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整合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结合护士分层管理,分配不同病情轻重、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患者给责任护士,危重患者由年资高、能力强的护士负责,体现能级对应。
  ⑸全面落实护理职责,提供规范服务,做到亲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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