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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1年暑期加强京秦、唐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1年暑期加强京秦、唐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暑期京秦、唐津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行车秩序,营造安全、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决定从2011年6月21日至8月31日,在京秦、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以及五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二、上述车辆拟通行京秦、唐津高速公路的,请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承、唐港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

  三、高速交警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在京秦高速公路北京方向的山海关主线站、京秦高速公路与沿海高速公路连接处,在京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的香河、石臼窝收费站,京秦高速公路与唐承高速公路连接处,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京秦、唐津高速路政、收费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高速交警部门劝返禁行车辆。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河北省高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广大司乘人员要积极支持交警、路政及收费部门的工作,服从交警及交通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貌行车,共同维护好暑期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3030121

  报警救援电话: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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