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出终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状态的建议;
(6)协调处理涉外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7)督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2.1.4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协调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省政府及市政府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传达上级指示要求。
市外侨办:负责制定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协调实施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协调处理涉外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配合省外办与涉外突发事件所涉及国家在华使领馆的交涉。
市教育局:参与处置市属院校外国在西安留学生、进修生、交流访问学者以及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市科技局:参与处置外国在西安进行科技访问考察、交流培训人员、科技人员生命财产及科研设施等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涉外知识产权的突发事件。
市公安局:参与处置外国驻西安领事机构、其他外国机构、外资机构和人员、市内其他外国公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负责收集涉外突发事件情况,控制涉外突发事件现场;查处打击针对外国机构和外国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国家安全局:参与处置外国驻西安领事机构和其他机构及人员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负责收集外国驻西安机构涉外突发事件有关预警情报信息以及外国驻西安机构动态情况;负责处置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突发事件。
市民政局:参与处置涉及国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人员的突发事件。
市财政局:负责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处置在西安外国专家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及在境内注册的在西安用人单位中的外籍工作人员的就业和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市内发生的营运客运车辆所涉及的外籍人员生命及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的处置。
市旅游局:负责处置外国来西安旅游团组人员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市商务局:参与处置外国驻西安商务机构、外资企业、外籍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经贸、商务、商贸培训人员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处置经批准来西安进行文化交流活动的外国团组(个人)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内涉外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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