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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处置并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应对涉外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及物资准备。
  (6)依法办事、保守秘密
  对涉外突发事件须依法决策和处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2.1.1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
  市政府外侨办主任
  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外侨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安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2.1.2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确定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处置涉外突发事件时的具体职责及工作分工;
  (3)分析、研究涉外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判断事件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
  (4)决定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决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的启动范围;
  (6)决定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中外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7)研究、决定其他有关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事项;
  (8)配合中央、省处理境外涉及我市的事件。
  2.1.3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涉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侨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外侨办主任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市涉外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汇总上报有关信息,组织承办有关会议,传达有关指示和命令;
  (3)负责制定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4)负责协调实施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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