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处置并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应对涉外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及物资准备。
(6)依法办事、保守秘密
对涉外突发事件须依法决策和处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2.1.1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
市政府外侨办主任
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外侨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安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2.1.2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确定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处置涉外突发事件时的具体职责及工作分工;
(3)分析、研究涉外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判断事件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
(4)决定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决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的启动范围;
(6)决定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中外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7)研究、决定其他有关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事项;
(8)配合中央、省处理境外涉及我市的事件。
2.1.3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涉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侨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外侨办主任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市涉外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汇总上报有关信息,组织承办有关会议,传达有关指示和命令;
(3)负责制定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4)负责协调实施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