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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3.各燃气企业要向员工普及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点学习《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行政处罚实施标准》、《深圳市燃气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深圳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四)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市建筑业协会、市安监站负责选取代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先进管理水平的1至2个样板工地,组织广大施工企业参观学习,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共同提高,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发生。
  (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执法活动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要组织对管辖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予以查处。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开展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我局将于6月份开展建筑安全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市、区监督机构沟通和协作,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实现公平、公正执法,提高监管成效,促进我市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要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进行讲解;行业协会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
  (七)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1.我局将组织2010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此项工作具体由市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
  2.各建筑业企业、燃气企业要结合2010年建筑施工、燃气安全事故案例,举办事故案例培训,分析讲解2010年事故的原因及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八)结合“迎大运”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的第三个星期为全国统一的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要结合“迎大运”工作,以提高各类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目标,加强事故预防以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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