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市领导“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5月31日,张文副市长就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举措以及大运应急管理工作等在市属主要媒体发表书面动员讲话,号召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张文副市长的“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台、杂志、会刊、站刊、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在建筑工地、燃气场站、办公场所广泛悬挂宣传挂图、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采取研讨、座谈、知识竞赛、演讲、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除结合市安委办6月中旬在世界之窗前广场组织的大型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外,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6月上中旬选择适当地点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送各类宣传品,解答安全生产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3.各燃气公司设置宣传咨询点,以图片、广播、播放宣传片、派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市民认准“深圳市瓶装燃气统一标识”,购买使用正规燃气企业的瓶装燃气;规范使用燃气,选购使用合格的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燃气设备,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燃气泄漏。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平安卡”培训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主要学习《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关于深入开展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