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加工食品流程和设施布局合理,食品加工、存放无交叉污染,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餐饮加工的工具、设备有标志并分开使用,制作凉拌菜达到“五专”的要求。
5.餐具消毒:严格落实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制度。
6.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设有防蝇、防鼠、防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设施,并消除孳生条件。
7.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6月中旬至10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7月~8月底)
各区(市)卫生、旅游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沿线餐饮单位、特色餐饮街、窗口单位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导阶段(9月~10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将对各区(市)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整顿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开展督查指导,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整顿工作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